长三角司法大协作:看这个“朋友圈”如何治“专管一段”

2020-09-17 16:29:36

  新华社上海9月17日电(记者兰天鸣)协调共进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近期,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协作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的关键词,找准协作最大公约数,减少司法壁垒,秉承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用法治的力量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

  攥指成拳,“办过去办不了的案”

  近日,沪苏检察机关首次实现跨区域协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打破了过去“单打独斗”的局面。

  今年7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刑事案件发现,涉案江苏省南通市海门某肉制品公司生猪屠宰检疫不规范,导致部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进入上海市场流通,可能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该类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如果只有行政属地检察机关一方办理,一般很难对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在调查取证方面也会存在一定困难。”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国泉介绍。

  两家检察院联合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协作办案,经过调查和分析,两家检察院向海门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发了检察建议书。

  如今,司法一体化的协同理念正让长三角地区的检察机关攥指成拳,“办过去办不了的案”。

  太浦河连接太湖与黄浦江。以往因受行政区划的限制,青浦、嘉善、吴江三地检察机关各管一段,面对跨界污染现象往往只能“望河兴叹”。

  2019年,三地检察机关签署了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等四项具体合作协议,在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建立全面协作机制,目前已实现联合对太浦河流域跨界污染情况进行现场检测和对公益诉讼线索的互换。

  不用跨越“山和大海”,15分钟办好跨域立案

  过去,因案件管辖地问题,当事人或代理人为了立案越过“山和大海”也并不稀奇。但在长三角,这一现象正在消失。

  2019年8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签收了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系统传送来的立案受理纸质材料。

  当日,代理律师黄承浩走进上海浦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上海浦东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快速审核好材料后,进入“移动微法院”系统的“跨域立案”平台页面,输入案件相关的信息材料。很快,立案申请提交到了安徽合肥中院。

  收到申请后,安徽合肥中院跨域立案专员立即审查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15分钟后,上海浦东法院的平台页面审核进度上显示“管辖法院已受理”。

  “我的评价就一个字:快!”黄承浩表示,从上海到合肥路程将近500公里,原来完成立案来回至少需要2天。如今,上海与苏、浙、皖三地法院的长三角跨域立案已全部打通,并向外拓展。15分钟完成跨域立案更是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形成了长效机制。

  据悉,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三地法院已经能够共同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并设立长三角跨域立案服务专窗,配备专用移动终端、扫描仪等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当事人提起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强制执行等申请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云协作,疫情期间司法服务“不掉线”

  当前,疫情防控责任重如泰山。司法实践中“提审”“开庭”都需要更加谨慎,司法协作更为迫切。

  疫情期间,青浦区检察院在受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后发现,被不起诉人吴某某此前一直在浙江嘉善打工,因所在企业受疫情影响难以维持经营,后返回江苏吴江。如何减少人员流动又不让办案“打烊”,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问题。

  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此前建立的有关工作协作机制。

  4月,吴江区检察院顺利完成了全部“代办”工作,将文书和证据材料送达青浦区检察院。

  随后,青浦区检察院对该案召开公开审查“云”听证,吴某某在吴江区检察院的协助下远程参与。

  5月,青浦区检察院在上海市青浦区进行了不起诉“云宣告”,吴某某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的听证室内远程参与。

  为了解决疫情期间适法统一的问题,今年5月,第一批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正式发布,案例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多方面,为长三角地区同类案件适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上海法院将继续加强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统筹;继续加大区域司法协作力度。有力推动区域法治化进程,带动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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